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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干灰分选系统扩容改造(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0-03-20     浏览:6    
核心提示: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干灰分选系统扩容改造(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HDTDZ120/17-SB-08)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干灰分选系统扩容改造(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120/17-SB-08)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期2*600MW,二期2*1060MW燃煤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20/17-SB-0801

一期干灰分选系统扩容改造项目

按照两套60t/h粉煤灰分选系统进行改造,包括供货、安装、调试、资料整理等工作。

200

备注:本次为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时已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本次招标如继续参与,仅需报名即可,不需要重复缴纳标书费,待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审核后开通标书下载权限。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期干灰分选系统扩容改造项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业绩要求:开标日前3年内,投标人至少具有5套60吨及以上干灰分选系统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信誉要求:

(1)开标日前三年内不得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开标日前三年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5.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两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6.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提供自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3-19 15:45到2020-03-24 15:45。

购买标书时间:2020-03-19 15:45到2020-03-24 15:45。

获取方式: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kefu@163.com

网址:www.dlztb.com

其他事项: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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