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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开发项目新增工程(道路、水务)项目市政工程桩基完整性检测和材料常规检测服务

   日期:2019-11-0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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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开发项目新增工程(道路、水务)项目市政工程

>桩基完整性检测和材料常规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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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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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期: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开发项目新增工程(道路、水务)项目市政工程桩基完整性检测和材料常规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开发项目新增工程(道路、水务)项目已由广州南沙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穗南发改项目〔20191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完整性检测和材料常规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 >2.1.2工程建设规模: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开发项目新增工程(道路、水务)项目市政工程包括港口一路工程、新联一路工程、新联三路工程、新联四路工程、新联六路工程、新联九路工程、大隆二路工程、云生一路工程、云生五路工程、十一顷一路工程、十一顷三路工程、十一顷四路工程、新联五路东延段工程、新联一村安置区配套道路工程、中船大道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等

>2.1.3工程建设

>2.1.4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建安费约83776.54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包括港口一路工程、新联一路工程、新联三路工程、新联四路工程、新联六路工程、新联九路工程、大隆二路工程、云生一路工程、云生五路工程、十一顷一路工程、十一顷三路工程、十一顷四路工程、新联五路东延段工程、新联一村安置区配套道路工程、中船大道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等工程的桩基完整性检测和材料常规检测等(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方案为准)。

>根据大岗区块新增工程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子项工程,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④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

>⑤负责检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

>(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方案为准)。

>2.2.3最高投标限价:176万元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部分检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实施,服务周期需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 >3.4 其他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投标单位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和已纳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企业,提供证明文件或网上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

>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单位查询网页截图或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承诺)。

>申请人必须在投标登记前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191190000分至2019年1229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投标人通过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交易网站(网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19122845分至9时00分,递交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开标时间:2019 122900分,

>5.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 站的相关信息。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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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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