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北中烟工业 襄阳卷烟厂购置一套除尘设备及配套管道项目 已由湖北中烟工业 董事会以鄂烟工董决【2019】18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 襄阳卷烟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湖北中烟工业 襄阳卷烟厂购置一套除尘设备及配套管道
2.2招标编号:HBT-13190158-193166
2.3招标范围:购置一套除尘设备及配套管道,详见下图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需求数量 |
计量单位 |
最高单价 不含税限价 (元) |
最高总价不含税限价(元) |
最高总价含税限价(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1 |
襄阳卷烟厂购置一套除尘设备及配套管道 |
1 |
项 |
/ |
867257 |
980000 |
1 |
2.4时间要求:
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一年内有效。
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
2.5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一般人纳税资格,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招标范围标包内容和服务并具有所采购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能力的企业。
3.2投标人近三年(近3年是指从采购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至少具有类似项目的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包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包投标)。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近3年是指从采购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未因产品质量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及其关联企业通报且在整改期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不存在不配合招标人日常工作等各类行为)。通过信用中国 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质疑和澄清): 设备工程科 联系人: 张永进
电子
法律与改革部门(负责投诉的核查和处理): 法律和改革科 联系人:张晓东
电子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 纪检监察科 联系人:曾维浩
电子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