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用于阳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 全资子公司中水电成都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人”)使用中水电成都贸易 建设资金或融资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项目氧化镁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阳江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广东省阳春市与电白县交界处的八甲山区,地理位置处于广州~湛江粤西片的中部,直线距广州市230km,距阳江市60km ,距阳春市50km。工程区属阳春市行政区管理范围。上水库地处阳春市八甲镇南西约8km 的河尾山林场,即白水河的源头九曲河处,下水库位于阳春市八甲镇南西5km 的高屋村石祥、更口、丰田一带,上、下水库落差约670m。阳江抽水蓄能电站规划总装机容量2400MW,属一等大(1)型工程,分两期建设。近期安装3 台单机容量400MW 的可逆式水泵水轮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1200MW。电站上水库、下水库、进出水口按装机容量2400MW 在近期一次建成。近期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远近期进出水口、近期输水隧洞、地下厂房洞室群、地面开关站及场内永久交通道路等建筑物组成。 2.2招标内容:氧化镁。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计划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技术要求 |
1 | 氧化镁 | / | 365 | 2019年10月至合同执行完成 | 阳江抽水蓄能电站水电七局工地 | DL/T5296-2013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做要求;生产能力要求制造企业需具备本次采购标的物生产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7年至2018年)由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氧化镁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3.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0万元(含)。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3.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授权的投标单位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但不做唯一授权要求,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3.1.3投标人应具有国内大中型工程供货业绩,应提供(2016年至2018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所供合同总额在200万元以上。该证明应出自于要求的工程类型。(应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3.1.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近两年财务报表。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近1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投标人应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该证明应出自于国内大中型等工程使用单位。 3.1.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1.7其它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9年08月30日至2019年09月16日下午16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bid.powe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