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台镇建成区华翠小区、光明区等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芦台镇建成区华翠小区、光明区等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经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19]10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华翠小区、光明区,其中光明区内包含光明小区、法院、人民检查院、公安分局、芦台大剧院、科学技术协会、芦台镇第一小学、新华楼1号楼、新华楼2号楼。华翠小区改造面积约0.12平方公里,光明区改造面积约0.15平方公里。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9月28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芦台镇建成区华翠小区、光明区等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 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 资质,近五年 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16年~2019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书 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于2019年8月29日~2019年9月4日 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19年9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 平台第二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9年9月5日9时在天津市宁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
八、
招标人地
电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