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第一中学异地新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化市第一中学异地新建项目已由怀化市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怀鹤发改社会【2019】66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怀化市鹤城区创引产业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教育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2.2工程
2.3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4849.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3734.07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楼、科学楼、办公业务用房、图书馆、报告厅、体育馆、食堂、宿舍、运动场、篮球场、停车场、配套用房等及给排水、供电、绿化、三通一平等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2.4计划服务周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结束。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勘察设计相关服务、造价咨询服务、监理服务、本项目相关招标代理服务(不包括规划方案、勘察、初步设计及工程总承包(EPC)等招标代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1)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2)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3)具有承担招标代理相关业务的能力,营业执照具有招标代理经营范围。
3.1.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1.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1.5 拟任
拟任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土建专业)。
拟任监理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在监项目不超过两个,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执行。
以上人员注册证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必须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社保险证明。
3.1.6财务要求:
提供上年度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7业绩要求:
提供:近 三 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项合同投资总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的全过程咨询服
务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造价咨询服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怀化市CA窗口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