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东城区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投(2019)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石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 ,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HNLWCDGC2019-15
2.2 项目
2.3 建设
2.4 建设规模:项目全长972.959米,包括污水管网工程、道路工程及破除和恢复、污水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4867.9116万元。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的土建施工和安装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18日13 时30 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账 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注:保证金账号
6. 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9年08月28 日~2019年 09月03日17:00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