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抗战纪念馆布展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以衡发改社会[2013]1233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具体详见前期陈列大纲内容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投资:约13601600.00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和财政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2.5招标范围:衡阳抗战纪念馆布展工程整体策划设计和实施,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2.6质量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补充设计以及深化专业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文相关规定保修;
2.8计划工期:设计、施工总工期为4个月;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期调整的风险因素。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
3.4、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5、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建筑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各专业设计人员为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01月-2019年06月)社保证明。不提供的,不是投标单位职工或者没按要求时间交纳的,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3.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配备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01月-2019年06月)社保证明。不提供的,不是投标单位职工或者没按要求时间交纳的,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且无在建工程。
3.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不得随意更改报名时提供的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拟任
4.评标办法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中“综合评估法”规定执行。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5.2、交纳时间: 投标人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根据《关于衡阳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实行网上预约场地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公告》规定,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从上述 下载/获取的招标文件和其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与纸质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其他费用另计,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网上报名的文件费及相关费用,请在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之前缴纳)。
6.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也将通过 、衡阳 网上同时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由牵头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与拟任施工部分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