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鸿尾信用社装修、加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鸿尾信用社装修、加固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0624-191157161)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鸿尾信用社装修、加固改造工程,包括房屋加固、室内装修、水电安装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中型装饰装修工程:100万~1000万;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305614元(其中装修部分1863054元;加固部分144256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特种专业工程(限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8. 地 电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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