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二期工程输煤检修起吊设施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 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配置方案
本期工程共配置 17 台输煤(含锅炉专业电力科技 2 台)检修起吊设施。
2、供货范围
投标人提供 17 台输煤(含锅炉专业电力科技 2 台)检修起吊设施,包括 T6 转运站
内 LX 型电动单梁悬挂式起重机(1 台)、HS 型手拉葫芦(1 台);C-10A/B 皮带机头部
CD1 型电动葫芦(1 台);实物标定小室内 CD1 型电动葫芦(1 台)、WA 型手动单轨 小车(1 台)、HS 型手拉葫芦(1 台);卸料小室内 CD1 型电动葫芦(1 台);T7 转运 站内 LX 型电动单梁悬挂式起重机(1 台、)CD1 型电动葫芦(1 台);入厂煤取样小室 内 CD1 型电动葫芦(1 台)、WA 型手动单轨小车(1 台)、HS 型手拉葫芦(1 台);
T8 转运站内 LX 型电动单梁悬挂式起重机(1 台)、CD1 型电动葫芦(1 台);T9 转运
站内 CD1 型电动葫芦(1 台)及电气、控制装置;锅炉烟气再循环风机检修电动葫芦
(2 台)及电气、控制装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签订和履行合 同能力的企业。
3.2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3 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 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投标人具有国内应用于至少 2 台 600MW 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新建工程配套 检修起吊设施的成功运行业绩。
3.6 投标人应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证明材料。
3.7 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
3.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至 2019 年 8 月 7 日 17 时,登录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 1870129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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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q 号:105100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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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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