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GXTC-C-1917110 对破碎楼、大倾角机头、大倾角机尾、1#配仓机尾和2#转运站处的扬尘进行治理,使运行时短时接触容许浓度≤8mg/m?(《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注:详细要求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三、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 )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4.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注册资金400万元及以上,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具有输煤系统粉尘治理系统的生产许可证等相应资质证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相关证明材料),在近三年(2016年1月1日)以来参加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4.3 投标人为该系统生产商或制造商,具有相关的环保资质证书。 4.4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煤化工、电力行业的煤输送系统须具有不少于1项输煤系统粉尘治理的类似应用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且已经成功运行,须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文件,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 4.5本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需具备输煤系统粉尘治理设备安装相关工作经验;项目方案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是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7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商或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提供的产品在近三年(2016年1月1日)以来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4.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4.10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兖矿集团及所属各单位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4.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及其他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 购买获取到招标文件前将营业执照、生产(制造)许可证、环保相关资格证书、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等资料彩色扫描件电子版 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及中标通知书下达后,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单位资质、规模、质量保证措施等调研考察的权利,如经调研考察发现与标书提供有误或不具备实际运输能力等情形时,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的中标资格被取消后,中标人由专家推荐的其他投标单位顺序获得或由招标人重新组织采购。 六、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正式用户后,按下列要求可以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6.2潜在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
二、招标范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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