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双峰县甘棠项目区石龙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双峰县甘棠项目区石龙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施工已由娄底市水利局 以娄水 [2018] 174 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中央财政资金补助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双峰县水 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主要治理措 施包括水土保持林 60.53 hm²、经果林 299.12 hm²,封禁治理 3334.44 hm².节排水沟 7.3 km,沉沙池 10 口,生产道路 6.0 Km,塘堰整治 25 口、 河坝整治 2 座,溪沟治理 1 条 0.8 Km,垃圾桶 148 套,垃圾车 40 辆, 诱蛾灯 120 盏,居民区厕所 148 处。本次招标金额 909.99 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2.4.1 招标范围:湖南省双 峰县甘棠项目区石龙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 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4.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 2.4.3 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其他要求: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 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住房城乡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 号) 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 拟任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 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 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 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 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 办〔2016〕91 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 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 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必须在 2019 年07月24日~2019 年07月30日 17 时 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