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二期燃煤电站工程2×660MW机组海水法烟气脱硫装置EP吸收塔FRP喷淋支管及紧固件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1. 工程地址:越南南部茶荣省茶荣镇丹清公社穆U村,距胡志明市西南距离约250km,距茶荣镇西南约45km。
2. 项目进展:该项目可研已经通过集团公司技经中心审查,初步设计已审查完成,现我方在与业主技术协议已经签订,商务合同已经洽谈完成。
业主工期要求:除非甲方另行通知,本工程完工期限暂定为:1号机组环保岛开工时间2018年12月28日,通烟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2号机组环保岛开工时间2018年9月28日,通烟时间为:2020年1月7日。上述设备要求2019年9月31日到货上海港车板交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
吸收塔FRP喷淋支管及紧固件 |
吸收塔使用的FRP喷淋支管及紧固件的采购,包括FRP喷淋支管及紧固件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材料、制造、包装、供货等(详见技术招标文件) |
950(元)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吸收塔FRP喷淋支管及紧固件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单位的企业(公司)。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提供近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商。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5.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6.投标人未与采购方发生过诉讼纠纷。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近5年至少具有4台/套火电600MW机组及以上容量的业绩及最少1个海外项目业绩(机组容量不限)。业绩要求提供2个管径不小于DN2300管道业绩,并同时应有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表与合同业绩扫描文件,未提供合同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
12.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13.具备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7-16 09:00到2019-07-22 16: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7-16 09:00到2019-07-22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