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有限责任公司2×350MW+1×330MW机组#1煤场筒仓改造电子絮凝煤水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6月26日 09时00分至2019年07月03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长源第一发电厂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武汉青山区苏家湾,与青山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同一厂区。目前厂区总在运容量为1030MW,其中青山公司#13、#14机组(2×350MW),长源一发#12机组(330MW)。#12机组(330MW)于1996年投产,#13、#14机组(2×350MW)分别于2011年8月27日和11月19日投产。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电子絮凝煤水处理设备1套 系统出力:2×50m3/h
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煤水提升泵、电子絮凝器、离心澄清反应器、中间水泵、多介质过滤器、变频回用水泵、煤泥提升泵、辅助系统设备、阀门、管道和附件、电控柜、电缆、可编程序控制系统及工控机设备等。
2.3其他:无。
附件3: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须具有至少2个销售业绩合同,业绩类型为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电子絮凝煤水处理设备(累计销售数量不少于6台且单台处理能力不小于40m³/h),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清单页、合同签字页),单台处理能力处理能力在合同中不能体现的,提供销售合同的技术协议等(须含协议首页、处理能力参数页、协议签字页)。关于业绩起点时间的认定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关于近三年业绩中的“近三年”的定义: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倒推三年(只精确到月份)。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6月26日 09时00分至2019年07月03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 1870129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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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q 号:105100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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