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再生水回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嘴山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再生水回水管道工程已由惠发改发【2017】2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自筹资金+其他资金,建设单位为宁夏惠安市政产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
2.2 工程概况:再生水输水管道,供给热电厂及城市绿化使用,再生水规模按远期全部回用1.0万m³/d,再生水输水管道5907米。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要求的所有内容。
2.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区外进宁企业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2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2日至2019年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编辑nxggzy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