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2019年2 季度-2020年1季度脱硫石膏销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淮阴电厂现运行装机容量4×330MW,始建于1991年,厂址位于江苏省淮安市西约5km的越河村。
预估2019年2 季度-2020年1季度脱硫石膏总量为60000吨,约5000吨/月。运输方式为车运,计量方式为电子汽车衡过磅秤重计量。
2.2本次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2019年2季度-2020年1季度脱硫石膏销售。
2.3销售期限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履行合同期间价格不作调整。
2.4本次投标要求及申明:
2.4.1最低价格限制:脱硫石膏最低价格不得低于46元/吨。
2.4.2中标人履约期间内,必须无条件按照中标价格完成招标人的生产计划。
注:本项目最高价中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2.专项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 “石膏”或“建材销售”相关内容。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19年2月25日09时00分到2019年3月2日17时00分。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19日17时00分
开标时间:2019年3月19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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