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八角发电厂液氨采购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八角发电厂液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烟台八角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规划建设4×600MW级燃煤机组,本期新建2×670MW超超临界供热机组,采用带海水冷却塔的循环供水系统,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本次采购药品为液氨,数量300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若为生产(制造)商须同时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若为经销(代理)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二类)》同时提供产品生产(制造)商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自有车辆应同时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汽车罐车准驾证》、《汽车罐车押运员证》、《液化气体汽车罐车使用证》、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报告。
(4)投标人租赁车辆除提供车辆所属单位上述(3)资质证书外,还应提供车辆租赁合同。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2项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液氨销售供货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首页、能反映供货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否 。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 。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2月25日9:00起至2019年3月4日17:00止(北京时间)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5日15:00;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9年3月5日15:00。
联系人:冯工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60066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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