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2018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高新区遵化店镇西赵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1.2 采购编号:2019-02-11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高新区遵化店镇西赵村,建设内容为新建广场一座,新建舞台一座,新建雨水收集池一座。其中新建广场面积2196.98㎡,广场周边栽植百日红、大叶女贞及黑麦草绿化,广场安装双头广场灯,新建卵石路面136米,两侧安装路沿石。新建舞台194㎡,面层为15㎝厚c25混凝土地面,墙体刷白色外墙漆,舞台周围贴陶瓷面砖,安装不锈钢栏杆9米。新建10*5*1.7米雨水收集池一座。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约66.7万元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工 期:60日历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应为国内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供应商近三年度(2015、2016、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署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承诺书);
3.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拟派项目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和材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7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 2 月 25 日~2019年 2 月 27 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9 年 3 月 5 日上午 9 : 30 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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