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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损失、税收优惠咨询服务及异地纳税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日期:2019-02-2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2018年-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损失、税收优惠咨询服务及异地纳税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本比选项目为2018年-2019年




2018年-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损失、税收优惠咨询服务及异地纳税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18年-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损失、税收优惠咨询服务及异地纳税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代理编号:TXZBL000155),采购人为中国联通集团北京市通信 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北京市 ,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全面营改增以来税收征管环境不断趋紧,为有效降低涉税风险,更好完成我公司税务管理工作。通过本次比选,确定为我公司提供2018年度和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损失、税收优惠的咨询服务及2019年度和2020年度异地纳税服务。

1.2 采购内容

1.2.1采购规模:

(一)涉及中国联通集团北京市通信 (以下简称:存续公司)服务内容:

1)出具2018年度所属期间和2019年度所属期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咨询报告。

2)协助完成采购人2019年度和2020年度在异地房产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缴纳工作。

3)2019年度和2020年度政策沟通解答。

(二)涉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北京市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服务内容

1)出具2018年度所属期间和2019年度所属期间的资产损失咨询报告。

2)出具2018年度所属期间和2019年度所属期间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专用设备投资抵免、其他税收优惠等相关咨询报告。

本项目采用两年迭代比选方式,按年度签订合同。

1.2.2技术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1.2.3※服务期限:

(一)存续公司

出具报告时限:2019年5月31日前,出具所属期201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2020年5月31日前,出具所属期2019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2)异地纳税时限:按照异地当地纳税时限要求完成2019年度和2020年度所有税金缴纳工作。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二)上市公司

1)出具报告时限:2019年5月10日前,保证采购人按期完成所属期2018年度资产损失、税收优惠相关工作;2020年5月10日前,保证采购人按期完成所属期2019年度资产损失、税收优惠相关工作。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2.4服务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存续公司最高上限金额为35.50万元人民币/年(不含税),上市公司最高上限金额为17.90万元人民币/年(不含税),应答方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
应答方基本资格要求

2.1.1
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要求:

应答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达到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等值货币(如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证件彩色扫描件。

2.1.2
本项目要求应答方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1)应答方的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一般纳税人查询网站(网站( /)查询/)查询证明截图或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

2.1.3
本项目要求应答方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应答人需提供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损失的咨询服务业绩合同(以上业绩每项服务至少提供3份合同,若1份合同里包含两个服务事项则两个服务事项均可认定,每份合同总标的额不能低于15(含)万元人民币),(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服务内容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所有原件彩色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2.1.4
本项目要求应答方满足以下服务团队要求:

(1)应答方须为此项目配备专项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不少于2人(须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

(2)应答方为此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须稳定,保证协议期内不可更换(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3)应答方须承诺中选通知书下发之日起3日内服务团队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具备服务能力。(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4)为本项目配备的专项服务团队人员须均为应答方正式编制在册人员,提供所有人员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的扫描件。(劳动合同至少包括首页、签字页等关键内容页;近3个月社保证明(2018年10月到2018年12月))

2.1.4本项目要求应答方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1)2015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应答方须承诺:应答方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及其他构成犯罪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参选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 。

2.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选同一采购包或者参选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2其他要求:

2.2.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比选中同时参加。

2.2.2
参加应答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卖方签订内贸合同。

2.2.3
应答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2.4
如应答方在北京无驻地或分支机构,须承诺中选后30日内在北京设立驻地或分支机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无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02月22日至2019年02月27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

4.3 比选文件 上传应答文件时必须具备iPASS电子证书,本项目所有流程均在此平台上进行,若有疑义,应答方可登陆后在“共享文档”中下载操作手册。应答方需注意超过售标截至时间则不允许提交购标申请或支付标书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应答方自行承担。

应答方人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shaomiaomiao_xm@jsptpd.com邮箱: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一份;

(2)单位介绍信(或购买人授权书)及购买人身份证扫描件一份;

(3)电汇凭证扫描件一份;

(4)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及开票信息扫描件一份。

注:

1.以上扫描件均加盖单位公章。请在邮件正文中用文字编辑单位全称、招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以完整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和购买文件费用到账为准,时间不一致的以购买文件费用到账时间为准。未按照比选公告中规定时间报名的应答方不能参加应答。

4.4 比选文件费用:电汇(公对公汇款),每套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 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应答方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须在应答截止时间5日前完成 的 供应商注册、IPASS办理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应答文件在应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的 。应答截止时间前未将应答文件上传至此平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应答资格。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 2019年03月05日09时00分。

5.2 应答文件递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1)应答方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应答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应答方无法上传应答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应答文件,应答方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应答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应答方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应答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应答方无法上传应答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2)应答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应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应答文件。应答截止时间后,电子应答文件无法上传。如应答方在应答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应答文件或上传的应答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应答被否决。

5.5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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