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张家界地震台室内二、三楼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已由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张武发改招投[2018] 17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框架结构、坡屋顶。总投资约167万元。
2.4 工期要求: 60天 ;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
3.5 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 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09时00分,地点为张家界市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