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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铁岭市分公司2019年哈大高铁(铁岭段)室分设备代维服务

   日期:2019-02-1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比选公告本比选项目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铁岭市 2019年哈大高铁(铁岭段)室分设备代维服务,(采购编号:CULN-TL-2019020001)。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铁岭市 2019年哈大高铁(铁岭段)室分设备代维服务,(采购编号:CULN-TL-2019020001)。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铁岭市 ,采购代理机构为辽宁依诚招标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铁岭市 2019年哈大高铁(铁岭段)室分设备代维服务,预算:9.67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2推荐中选候选人及确定中选人原则:

1.2.1本项目共选取1名中选人,采用综合评估法,推荐所有应答人中综合得分由高到底排名前2名为本项目的中选候选人;当出现多个应答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技术得分由高到低、商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排名顺序。

1.2.2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则确定第一名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选人;

1.2.3如果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进行比选。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2、本项目要求应答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2.2.1应答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提供多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2018年至今开具过的10%和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2应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供应商支持系统,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及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3办事处要求:应答人为非本市企业的,需在铁岭市内设有办事处(需提供购房合同、房产证或租房合同证明),或承诺中选后20天内在铁岭市内建立办事处;

2.4应答人须提供或承诺中选后15日内提供由铁岭铁路局签发辖区内高铁沿线维护、租赁工作的授权文件(加盖公章)。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其他要求:

2.6.1 应答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6.2应答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注:应答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选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2月14日9时至2019年2月19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 应答人在网站购买比选文件后请第一时间给代理公司邮箱liaoningyicheng2@163.com发送邮件。邮件标题为“xxx公司报名xxx项目”邮件中必须注明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税号、公司联系人、
4.3 比选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及个人名义转账)。

4.4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开 户 名:辽宁依诚招标

>
账 号:7105 0154 7400 10939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

5.1.1 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19年2月25日10时30分;

5.1.2 应答文件递交

5.2.1 本项目比选在“平台”线上与线下同时进行,因采购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应答人无法上传应答文件的,或当电子应答(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应答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应答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应答文件等操作)。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应答文件,来检测应答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 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应答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2.2 未按时递交纸质应答文件或者未按时上传电子应答文件的,应答无效。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电子应答文件,纸质版应答文件不予接收,已接收的纸质版文件予以退还。

5.2.3 当上传平台的电子应答文件与纸质应答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比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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