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交通维稳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9-01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公安交通干警维稳训练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标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青发改函【2014】579号文、青发改投资【2016】649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省公安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年1月 21日至2019年1月25日18:00止,通过《 》,电子招标投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纸质版,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 一楼地点同时领取,押金为0元;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2月13日上午10时00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 》,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 》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2月13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 2楼1号开标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