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
平江县虹桥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需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应的财务与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
3. 拟任本次投标的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延迟至2019年1月22日17时00分。其余不变。
补充通知的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说明、解释或修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和资料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应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