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共平江县委旧址消防工程已由湖南省文物局以湘文物督【2018】21号和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18】35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原件
4、具有一定的文物安全防护工程设计施工经验,近三年具备一个或以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工程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出具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工程验收文件 ;
5、拟任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肆万元整
2、缴纳时间:2019年1月2日上午12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