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电厂  锅炉  施工  设备  脱硫  管网  管道  石油  工程  化工 

南县经开区橡塑密封件厂及配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F)

   日期:2018-12-0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县经开区橡塑密封件厂及配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已由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招核【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县经开区橡塑密封件厂及配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已由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招核【2018】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县工业园区建设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6681.2㎡,总建筑面积20897.09㎡,生产车间7686.97㎡,综合楼3803.33㎡,石化军工专用生产线车间5978.76㎡,石化军工专用成品仓库3416.43㎡,传达室11.60㎡,建筑密度52.21%,建筑基底面积13931.43㎡,容积率0.78,绿地率14.71%。配套道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派车业新能源汽车南县年产15万辆电动车建设项目入场道路,及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入场道路,包含车行道、人行道、绿化等。工程内容包括道路、交通设施、雨污排水、景观绿化及照明工程。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7481.6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13028.43万元,其中工程总费用11797.16万元, ,施工图设计费约200万元,预备费1031.27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南县经开区橡塑密封件厂及配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设计部分 :对招标人提供的橡塑密封件厂初步设计优化、复核、补充和完善;配套道路部分的初步设计;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 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 。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与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施工部分 :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2.8  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9  付款方式: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3.融资方式和条件

融资条款说明

 3.1本条款只对南县经开区橡塑密封件厂及配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融资工作进行约定。

 3.2本条款作为南县经开区橡塑密封件厂及配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的前置条件,投标意向人一旦参与投标,即视为对本条款的全面认可。

 3.3本条款作为南县经开区橡塑密封件厂及配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的招标文件资料之一,与南县经开区橡塑密封件厂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融资方式和条件

 3.4融资方式:南县工业园区建设开发 向中标单位或中标单位对接的第三方 筹措项目资金。

 3.5融资条件:融资额度≥1.5亿元 ,借款期限≥8年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以内 。

 3.6融资还款时间:还本付息方式按融资借款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3.7融资款项到账:中标通知书签发后,在30个日历天内,在招标人提供了借款所需资料的前提下,中标人保证到位第一批融资款,额度≥5000万,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后方可与招标人签订EPC总承包合同;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在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到位第二批融资款,额度≥4000万元,在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到位第三批融资款,额度≥4000万元,剩余资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到位。

3.8招标人特别声明:南县人民政府和南县财政除了按既定普惠政策对本次招标项目进行奖扶外,不对本项目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保证,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兜底,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4.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设计单位必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 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 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单位必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采购、施工能力。

4.3 ①拟任设计总负责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17
www.zt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