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2018年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东县2018年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已由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东发改招【2018】47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 建设面积约1.5万亩。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的内容
2.8标段划分:七个标段
标段 |
区域 |
建设面积 |
招标控制价 财评的招标控制价 |
1标段 |
白石村 |
1776 |
2318921.94元 |
2标段 |
白莲村 |
2020 |
2020573.49元 |
3标段 |
马房村 |
1796 |
2425081.13元 |
4标段 |
铁坪村 |
1955 |
2729344.24元 |
5标段 |
桐木桥村 |
1779 |
2742100.91元 |
6标段 |
五里坪村 |
2190 |
2718501.96元 |
7标段 |
吴集村 |
1705 |
2262611.17元 |
注: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
拟任的
拟任的施工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安全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行政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2018年04月至 2018年10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统一为伍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报名截止前 到达专用账户 ;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 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3日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