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CHDTDZ192/17-QT-05)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金城镇华电路8号 一、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莱州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 火电厂入炉煤实时在线分析方法的实现及其锅炉燃烧优化精准调整的应用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招标人为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X10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火电厂入炉煤实时在线分析方法的实现及其锅炉燃烧优化精准调整的应用】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投标方必须具有独立技术服务及软件开发能力。企业经营范围内必须包括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等内容。 2.投标人必须具备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问题。 4.投标人近五年无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发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6.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必须为一方作为责任主体参与投标,同时出具有效的双方合作协议书。 9.投标方必须具有300MW机组及以上燃煤火力发电机组燃烧优化系统的投运应用业绩(业绩等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待查),业绩数量不少于两个;对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功能必须全部响应。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火电厂入炉煤实时在线分析方法的实现及其锅炉燃烧优化精准调整的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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