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8】143号
2、建设规模:污水处理站,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含漏项部分)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5、工程建设地点:延津县榆林乡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和其他要求
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财务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执业印章,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当前时间节点的财务审计报告);
3、人员要求
3.1 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2 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环保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
3.3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报名单位近半年(连续 6 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报名通过后,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更换;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11月08日8:30时至2018年11月14日 17:3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 年11月08日8:30时至2018年11月14日 17:30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 年11月28日 9:00 时。
招标文件发售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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