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阶段运输码头、桥梁岩土工程勘察和取水管线工程岩土工程勘察项目招标公告
2. 招标概况
2.2项目名称:龙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运输码头、桥梁岩土工程勘察和取水管线工程岩土工程勘察项目
2.3项目概况: 通过龙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运输码头、桥梁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初步查明运输码头和桥梁场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获取厂址岩土工程方面的资料及初步设计参数,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做出评价,为运输码头和桥梁的设计提供资料;通过龙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取水管线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初步查明取水管线工程地质条件,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获取岩土工程方面的资料,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做出评价。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含两部分内容,即龙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运输码头、桥梁岩土工程勘察和龙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取水管线岩土工程勘察项目。运输码头拟建设3000吨级泊位,可停靠两艘3000DWT杂货船或3000吨级运输船舶的码头。桥梁连接海岸两侧进场路,长度约为500m,双向四车道。通过龙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运输码头、桥梁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初步查明运输码头和桥梁场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获取厂址岩土工程方面的资料及初步设计参数,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做出评价,为运输码头和桥梁的设计提供资料。取水管线长约21.8km,其中隧洞5.4km,埋管16.4km。通过龙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取水管线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初步查明取水管线工程地质条件,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获取岩土工程方面的资料,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做出评价。以技术任务书中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为准。
2.5建设地点/项目地点: 龙安项目所在地。
2.6勘察服务期限:(1)合同签订后半个月内,提交龙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运输码头、桥梁岩土工程勘察和取水管线工程岩土工程勘察项目的工作大纲和质保大纲并通过专家评审;
(2)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龙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运输码头、桥梁岩土工程勘察外业工作并通过外业验收专家评审会;
(3)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取水管线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外业工作并通过外业验收专家评审会;
(4)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提交通过专家评审且修编后的《龙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运输码头、桥梁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5) 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提交通过专家评审且修编后的《龙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取水管线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7质量要求或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如二者标准不一致,按标准高者执行。
2.8最高投标限价:无。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及在线注册与报名,同时在线提交标书款电汇底单、投标保密承诺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几个文件需压缩打包后再上传),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8年11月2日9 :00—2018年11月7日17:00(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8 年 12 月 7日 9 : 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5)项目负责人资格: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6)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7)业绩情况:近5年具有类似岩土工程勘察项目业绩。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