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3-18383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琵琶湖黑臭水体治理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九江市琵琶湖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用HDPE及PE双壁波纹管,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采购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琵琶湖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是九江重要的景观湖泊,也是城区防洪排涝的重要调蓄湖泊。琵琶湖由琴湖大道、长虹东大道、二电厂、新雪域维合。湖水面积0.39km2,缓冲带宽度为35m~70m。本工程主要包括琵琶湖的黑臭水体治理,水域面积0.39km2(以施工图为准)。具体工程内容如下:
1)截污工程
新建管网8.6km,管径DN400~DN1800;污水管网改造4.85km,管径DN400~DN500。
新建初雨调蓄池4座,其中三座有效容积为1.0万m3,一座有效容积为0.3万m3,共3.3万m3;新建一体化泵站1座。
2)清淤还湖工程
琵琶湖及其支流局部清淤,清淤深度0.5~1m,清淤量约9.6万m3;挖出土方14万m3;清运垃圾杂物2.0万m3。湖区底泥原位修复3.2万m3;脱水处理6.4万m3;集成式叠螺脱水机4套。
3)补水活水、生态修复工程
设置水体自净能力提升装置2套,每套规模2500m3/d。
设置太阳能充氧设备10套;生态浮岛8套(100m2/套);ERT装置20套。
4)琵琶湖污水处理厂工程
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规模1.5万m3/d,占地面积51.9亩,污水处理工艺采用MBR工艺,出水主要指标达到类Ⅳ类标准。
5)环境景观提升工程
沿湖新建卫生间3座,遮阳亭2个,景观绿化面积为80000 m2,生态驳岸11000m2,湿地73000 m2,驳岸硬护岸1290 m2,景观照明设施260套,长凳10个,标识牌12个,灌溉系统1项,景观小品1项,自然岸线整治1项。
6)海绵化工程
植草沟2500 m2,透水铺装4500 m2,下凹式绿地1500 m2,雨水花园500 m2,高位花坛200m2。
7)智能监测系统
设置湖区监控断面6处(含各类分析仪表38台),视频监控系统一套,含摄像头18个,语音播报系统一套,含音箱18个,提供功能完善的信息监控系统软件一套。
本项目为解决琵琶湖黑臭水体污染及环境景观提升,其中规划湖域面积约0.39K㎡,解决琵琶湖、袁家湖、姬公庵生活片区生活污水向长江直接排放。
2.招标范围:HDPE及PE双壁波纹管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总量约7952米
材料组成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主要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HDPE双壁波纹管 | SN10 DN800 | m | 810 | |
2 | HDPE双壁波纹管 | SN10 DN600 | m | 80 | |
3 | HDPE双壁波纹管 | SN8 DN500 | m | 1820 | |
4 | HDPE双壁波纹管 | SN8 DN400 | m | 2041 | |
5 | PE聚乙烯管 | De500 1.0mpa | m | 10 | |
6 | PE聚乙烯管 | De400 1.0mpa | m | 2550 | |
7 | PE聚乙烯管 | De200 1.0mpa | m | 610 | |
合计 | m | 7952 |
注:以上招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18年11月至本工程供货结束,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
6.质量要求:详见技术条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制造企业,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报告需带有CMA标志)。
2.投标人应具有大型市政或大中型建设项目同类产品供应业绩,2015年至今的实际供货业绩至少两个且每个的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及以上(附合同等证明文件)。
3.财务状况要求:
a.有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b.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4.样品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SN8、DN400的管道实物样品2份(管材含承口、插口各1份),长度 60cm,该样品将作为评标及产品的验收依据之一。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http://)完成注册,并按要求上传授权函、公司资质证明等文件,在商务平台网站中在线确定参与报名后,务必以电话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in-b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