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编号:HNZB2018-10-2152-01
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齐南供热分公司2018-2019年煤炭接卸及汽车运输服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工程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
1.2工程规模: 2×29MW锅炉,煤场在齐南供热分公司厂区东侧,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可储存15000吨煤炭。
1.3计划工期:2018年11月20日-2019年4月20日
2.招标范围:
2.1锅炉燃煤由招标人供应,本标段运输工具、接卸等设备及维护所用的工器具、材料,用油等,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2投标人应具有铁路专用线或租用的铁路专用线,投标人将招标人经铁路运输至齐齐哈尔火车站的动力燃煤运至专用线,并进行煤炭的接卸、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汽车运输为齐南供热分公司煤场到投标人专用线之间,运输距离根据铁路专用线与华能齐南供热分公司锅炉房距离确定。
2.4严格控制燃料从煤源地到招标人煤场运输途耗在0.3%以下, 超出部分招标人不予承担费用,超出部分的煤炭成本及运费从当期短途运输结算金额中扣除。
2.5运输燃煤预计4.7万吨。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2.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一项煤炭接卸、汽车运输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内容等主要信息,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8年 10 月 12 日9:00起至2018年 10 月16 日17:00止,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
备注: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购买,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