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8-10-2088
项目所在地:广东,汕头市
一、招标条件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电厂1、2号炉电袋除尘器滤袋、袋笼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电厂(以下简称“汕头电厂”)一期工程1、2号300MW火电燃煤机组于1996年投产运行。两台锅炉均为东方锅炉厂生产,亚临界压力,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汽包炉,四角切圆燃烧,固态排渣,单炉膛平衡通风,全钢构架,露天布置。
1、2号机组原配备两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由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制造,分别于2012、2013年由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电袋复合除尘器改造。电袋除尘器出口设计烟尘浓度<30mg/Nm3,目前实际运行出口烟尘浓度为10-13mg/Nm3左右。经过多年运行,三台电袋复合除尘器滤袋老化,需进行更换。
本次性能优化改造,针对#1、2除尘器老化、破损的滤袋及笼骨的进行更换,为保持目前除尘器的良好除尘效率,本次更换的滤袋及袋笼,以保持原设计要求及参数为标准,进行同型购买,一对一更换(包括部分更换,非整套/炉更换)。
2.招标范围
2.1滤袋:
材质要求:50%PPS纤维(迎面层30%超细)+50%PTFE纤维/PTFE基布(PTFE乳液浸渍后处理,PPS纤维100%日本进口,PTFE纤维及基布要求优于或等同于上海凌桥或常州中澳)。规格:圆筒形,Φ160×8500 mm,滤袋数量:10800条。
2.2袋笼:
袋笼:155*8460\CC-116\ \Q235 数量:1000套(与滤袋配套)
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货到华能汕头电厂。
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电厂1、2号炉电袋除尘器滤袋、袋笼采购项目;
3交货期: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设备运抵改造现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6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条件:
(1)投标人所供产品需有20个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PPS类布袋除尘器整机或滤袋供货业绩证明(附合同复印件)。
(2) 生产厂家需具备整套进口针刺毡生产线,不允许委外加工及租赁生产设备。为保证滤袋的过滤性能,滤袋选用相当于或优于必达福、高奇、安得鲁、三维丝、南京际华、中材,安徽元琛等品牌。
(3)投标人如非制造商,必须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同一种品牌的产品只接受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同时具备条件的,以先报名者为准;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参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0月11日9:00起至2018年10月17日17:00止。
获取方式:
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11日9:00起至2018年10月16日17:00止,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1日8时30分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1日8时30分
备注: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购买,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