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三元钾肥股份 利用含钾废盐建设
20万吨/年精制氯化钾、600万吨/年工业氯化钠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盐湖三元钾肥股份 利用含钾废盐建设20万吨/年精制氯化钾、600万吨/年工业氯化钠项目 已由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以青经信投[2016]150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 ,招标人 为青海盐湖三元钾肥股份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有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获取方式自2018年10月11日9:00至2018年10月17日18:00止 ,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1日10:00时, 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 》,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18年10月31日10:00时,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 二楼3号开标厅;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q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