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BCZ-18090811-18018532、项目名称:350国道利川市石山庙至羊子岭段新建公路(绕城线西北段)PPP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
3、项目授权主体:利川市人民政府
4、项目实施机构:利川市交通运输局
5、初步设计概算金额为:50622.6657万元
6、采购内容及需求:采用PPP模式对350国道利川市石山庙至羊子岭段新建公路(绕城线西北段)工程进行建设、融资、运维、移交,项目合作期限为1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0年。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申请人近二年(2016、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企业净资产不少于5亿元。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提供的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的授信证明。并需提供4亿元及以上投融资专款专用于本项目的承诺函;
4、申请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管理能力、融资能力和运营能力,且有桥梁与隧道工程类施工业绩。申请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项市政道路或公路投资类(BT、BOT、TOT、ROT等形式)工程项目,工程造价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或至少完成1项市政道路或公路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工程造价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
6、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技术、经营负责人有相应从业经历和业绩,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有相应的从业能力;
7、在“信用中国”网站 、 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查询结果未列入以下情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人将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评审前对申请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的商业信誉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资格预审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对查询结果进行裁定。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作为不同的申请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本项目可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单位数量仅限于2家,联合体双方需具有融资优势和管理优势的不同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承担项目融资建设,且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和权力义务,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融资、建设、经营等责任义务;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实施机构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三、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18 年10月 11 日起至 2018 年10月 31 日每天上午 8:00 ~ 12:00 、下午 14:00 ~ 16:30 (节假日除外)。2、获取
3、供应商报名须携带资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将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递交,格式自拟)。
四、担保要求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拾万元整(¥500,000.00),递交截止时间及提交形式详见招标文件。2、履约保证金:数额不超过本项目初始投资总额的10%,具体提交形式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送达六、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利川市交通运输局地
湖北省成套
2018 年10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