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为采购人)委托,就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优化)项目(招标编号:0722-186FE1694SZB)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或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计 1个包,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其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服务期限 |
1 |
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优化) |
项 |
1 |
本项目完成期限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 |
2 |
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
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谈到:“在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其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政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等多次会议上强调要建设海绵城市。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要求全面推进,到2020年,20%城市建设区要满足海绵城市要求,到2030年,80%城市建设区满足海绵城市相关要求。 我市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2016年4月申请成为了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融入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我委按国务院文件精神,于2015年12月启动了《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的工作,并于2016年12月正式印发(以下简称“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版)”)。该规划对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起到了规划统筹作用,指导了区、片区海绵规划的编制。 随着国家在海绵城市建设方面理论研究的深入和实践经验的丰富,国家对地方海绵城市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2017年8月住建部组织专家在珠海召开了“广东省海绵规划编制辅导会”对深圳市海绵专项规划给予了肯定,认为基本满足要求,但需根据最新的“关于做好海绵城市建设顶层设计的若干思考”中的要求进行进一步提升和优化,力争成为全国海绵城市规划的标杆。另外,通过两年的试点建设,我市积累了丰富的规划建设实践经验和教训。 为落实住建部对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同时进一步结合两年来的试点工作提升规划成果质量和科学性。我委组织开展《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优化)》项目,力争成为全国海绵城市规划的排头兵。 |
2、详细的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用户需求书》。
二、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圆整(¥1,450,000.00)
三、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或服务参与投标。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
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