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为采购人)委托,就深圳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规定项目(招标编号:0722-186FE1453SZB)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或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计 1个包,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其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服务期限 |
1 |
深圳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规定 |
项 |
1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2 |
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
2016年2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通过城市设计,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协调城市景观风貌,体现城市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试点风貌。” 深圳城市设计探索实践起步早,已建立了法规规章、规范标准、技术指引三个层面的城市设计制度体系,先后颁布了若干城市设计相关的条例、指引、技术规定和设计导则,并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城市设计工作以及城市设计国际咨询工作。在城市设计制度体系的指导下,城市设计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形成了从整体覆盖到分区深化,再到重点打造的编制体系,形成了总体层面城市设计、片区层面城市设计、以及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等多个层次。在城市设计的引领推动下,深圳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城市风貌和城市品质,在全国产生了较大的示范影响效应。 当前,深圳已经从增量发展进入到存量发展阶段,规划和土地管理制度变革的同时,也对城市设计编制和实施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适应新时期深圳城市质量营造要求,加强城市设计工作,规范城市设计编制,激发技术创新活力,特组织编制《深圳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规定》工作。 |
2、详细的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用户需求书》。
二、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圆整(¥1,900,000.00)
三、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或服务参与投标。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以下两项要求之一):
(一)非联合体参与投标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
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