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国电双维电厂新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服务【二次挂网】(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1-SGZB18-0321
日 期: 2018年09月28日
1.1本次国内公开招标公告采用国内 公开, 一步制, 网上开标
1.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双维电厂新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服务已获批准,招标人为国电双维内蒙古上海庙能源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
建设规模:本期建设2×1000MW机组新建工程。
招标范围:对国电双维内蒙古上海庙能源有限公司2×1000MW机组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咨询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出具相关审查会议纪要;对依据初步审查意见修改后的初设收口文件进行复核,并出具最终的正式初步设计收口审查意见;评审内容还包括对工程重大设计原则问题和工程方案专题的论证的修改及对主要技术原则和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正式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需可作为开展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服务 |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格(火电专业)。 3、投标人近3年须具有至少5项1000MW火电机组初步设计审查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须体现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规模数量、签订时间、签订方盖章签字页等关键合同信息)。 4、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注:近三年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三年。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8年09月28日 09:00至 2018年10月10日 16:00出售招标文件。
1.8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工期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服务 |
|
1200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GDCX01-SGZB18-0321/01 |
100000元 |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23日 11: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8年10月23日 11:00。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