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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公司信息化规划编制与修编(竞争性业务信息化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9-1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9    
核心提示:广东电网公司信息化规划编制与修编(竞争性业务信息化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电网公司信息化规划编制与修编(竞争性业务信息化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电网公司信息化规划编制与修编(竞争性业务信息化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东电网公司信息化规划编制与修编(竞争性业务信息化规划)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广东电网公司信息化规划编制与修编(竞争性业务信息化规划)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39743

1.3      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转型升级期、改革深化期,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多卖多买”的市场形态逐步形成,公司在配售电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涉电竞争业务公司,如售电公司、配电公司、充电站及充电桩运营企业等纷纷成立,涉电竞争性业务市场竞争空前激烈。

    南方 《 “十三五”发展规划》、《涉电竞争性业务发展规划》、《关于加快竞争性业务发展的意见》以及系列领导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了“两精两优、国际一流”的战略目标以及“一主两翼、国际拓展”的产业布局,要求着力拓展市场化售电业务、大力拓展国际业务、综合能源涉电业务,金融业务等竞争业务,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并提供发展动力储备。构建管制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协同互补、竞争性业务梯次成长的发展格局。

    广东 未来发展重点是一方面推动公司管制性业务做“精”,另一方面是推动竞争性业务做“活”。同时按照“总部抓总、分子公司抓实”的总体管控思路进行调整,遵循“合理授权、责任明确、协同运行”的分级管控机制,从组织、制度的角度全面支撑产业布局与战略发展,2017年,公司印发了《关于印发加快综合能源业务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为加快综合能源业务发展,加强竞争性子公司和多经企业的统筹协调,推动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公司转型指引了方向。

    2018年,随着公司战略发展以及管控模式的调整,对信息化提出了新要求,按照“问题导向、价值导向”的思路,公司计划启动竞争性业务信息化规划,明确竞争性业务信息化建设内容、技术要求,调整信息化项目前期储备库以及投资匡算,从而最大程度保证信息化规划作为纲领性文件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对公司竞争性业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估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保证金

( 万元)

项目建设单位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备注

1

信息化规划编制与修编(竞争性业务信息化规划)项目

1

信息化规划编制与修编(竞争性业务信息化规划)项目

91.8

91.8

1

/

100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方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经营并有良好业绩及商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2

投标方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投标单位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万。

4

投标方必须具有信息化或管理咨询项目的案例及经验。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 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 供应商登记公告 /down/index.jhtml),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投标人须使用 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 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标书费采用转账(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收款

银行账号:4400 1403 3040 5300 0812

3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C)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于2018 年7 月20 号正式上线,上线公告已在 发布,发票获取方式可上平台查看。(路径:“采购公告”-“通知公告”)。

(2)投标保证金需在购招标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

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 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 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8年09月14日17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8年10月09日09时30分00秒。

(六)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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