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蓝山县毛俊水库工程移民安置点建设EPC项目 已由国家发改委 以发改农经【2016】2404 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移民开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
2、承包方式:“EPC” 总承包。
3、建设规模:湖南省蓝山县毛俊水库工程移民安置点建设EPC项目包含蓝山县毛俊水库工程移民安置点建设工程点内建筑及配套工程项目及点外市政工程及配套项目 ,县城城郊安置点总建设用地约661亩。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约 82000 平方米,总设计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项目工程总造价约 20000 万元
拟建安置点位于城市规划道路兴蓝大道的北侧,道路工程包含主干道兴蓝大道规划宽度为45m,长965m;龙泉路规划宽度为36m,长628m;德政路规划宽度为24m,长630m;荷叶塘路规划宽度为24m,长453m。
4 工期要求:设计及施工总工期为 18 个月,设计施工同步进行。
4.1设计周期 60 天 。其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20 天内完成勘测和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后 1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 审批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勘测按设计进度要求同步完成,设计进度及后续服务应满足项目的建设要求。
4.2施工工期:18个月。
5、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图审机构的审查。
采购: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保修
7、 招标范围: 设计方面:安置点内房屋建筑 的勘测设计;安置点外德政路、龙泉路、荷叶塘路三条市政道路设计。
施工方面:安置点内除学校之外的所有场地平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置点外四条市政道路的施工。
对本建设项目进行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8、标段划分:本工程按一个标段发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施工企业及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
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2.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2.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 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 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 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6、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配备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2人 、施工员4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证明方式: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08月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单位性质属于企业的,须提供养老保险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如无法查询或查询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性质属于事业的,可不提供查询网址、帐号和密码,但要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明细表及发票原件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或投标人出具的无在建承诺书;
拟任本项目的设计技术人员 不少于6人,其中项目设计负责人 1人 ,其余5人均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四、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2、保证金的专管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注:由独立投标人 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专用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蓝山毛俊水库移民安置点EPC项目”,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网 及开标时间为:2018 年09月25日10:00 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独立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和开标会议,同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八、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