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KCFZ-2018-0732
1.招标条件
巫家坝片区中央公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177期会议纪要及昆建通[2015]469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为昆明晨晟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咨询、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巫家坝片区中央公园位于巫家坝核心区东侧,南至广福路,北至雨龙路,西至官4号路,东至昌宏西路站,总占地面积338公顷(5070亩)。巫家坝中央公园是昆明打造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主要配套设施之一,是巫家坝成为区域金融中心、总部基地、传媒中心、商业中心的重要载体。中央公园项目以世界的眼光、国际的标准建成,将有效提高巫家坝片区城市品牌形象,成为昆明市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及重要的经济引擎。
2.2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200亿元。
2.3建设
2.4招标范围:
(1)咨询: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专项规划方案编制,并对成果文件进行深化、修正,满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
(2)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1:500地形图修测、1:200土方纵横断面测量、管线探测,成果应满足工程设计需要,并满足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
(3)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巫家坝片区中央公园建设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包括按照招标人及专家意见对方案设计进行优化调整、深化提供相关成果文件,方案设计成果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批)、BIM设计(BIM技术工作内容为各个设计阶段三维BIM模型的创建。在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建立BIM模型,并通过一系列BIM技术的应用来辅助设计,实现设计质量与设计效率的提高。各阶段建模深度应满足巫家坝城市新中心统一BIM模型格式,并符合行业相关标准和要求)、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施工图审图公司审查、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施工阶段派出设计人员驻场服务等(根据招标人所委托项目情况决定)。
2.5工作周期:
(1)咨询:任务书出具后15日内;
(2)勘察:任务书出具后30日内;
(3)设计:设计任务书出具后6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做好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派出驻现场设计代表及提供变更设计(包括多次变更)等后续服务,参加竣工验收。
BIM设计根据各个设计阶段完成三维BIM模型的创建。
2.6质量要求:
(1)咨询:符合国家及行业的规范、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经济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的立项审批程序。
(2)勘察: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17)、《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CECS99:98)、《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TJ56-2012)、《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17 J271-2017)及强制性技术标准,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查,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查。由于勘察不到位或不按国家、地方各项规定勘察导致的补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3)设计: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3】57号及现行国家有关园林工程景观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条文,按照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且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保证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
BIM设计:BIM技术工作内容为各个设计阶段三维BIM模型的创建。在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依据相应阶段的设计图纸建立BIM模型,各阶段建模深度应满足巫家坝城市新中心统一BIM模型格式,并符合行业相关标准和要求。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企业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城乡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作为项目设计方须具备较强的BIM技术应用及实施能力,在设计阶段通过BIM模型的建立及应用,解决复杂项目中二维设计存在的各种问题。
(3)境外设计企业(或团队)要求:境外设计企业(或团队)需在境外注册年限15年以上,并获得ASLA奖项的境外企业,且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地区)注册有独立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
3.3境内设计单位业绩要求:
(1)2008年至今承担过设计费2000万元(含)以上或占地300亩(含)以上或项目总投资20亿(含)以上的园林景观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内容为: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2)2008年至今承担过1项工程总投资金额不小于人民币10亿元的工程项目BIM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4境外设计单位业绩要求:境外设计单位2008年至今承担过设计费500万元或70万美元(含)以上或占地500亩(含)以上或项目总投资20亿元或2800万美元(含)以上的园林景观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作品图册或获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