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大数据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大数据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海南州发改委以南发改投资【2018】18 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南州云慧大数据产业园管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大数据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发包内容: 一期规划占地面积 200 亩,建设大数据中心、智慧城市功能中心 10000 平方米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计划工期: 2018 年 9 月 1 日-2019 年 8 月 30 日
合同估算价:2290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申请人或者联合体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执业资格及高级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 年 7 月 1 日至今)申请人至少有 1 项已完成与数据中心建设内容相关的类似业绩。
3.3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若为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 2 家)。
3.4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 各成员均需提供省外企业须提供进青备案登记证书。
4、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4.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自 2018 年 7 月 19 日 9:00 到 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13:30 到 17:00 至 2018 年 7 月 23 日 17:00 止,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08月02日11时00分,由申请人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递交内容相同的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未加密的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导入,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5.2 如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018 年 0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