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浩门农场电子汽车衡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浩门农场电子汽车衡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青海青江实业集团 以“青江企﹝2017﹞52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青海浩门农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货物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
(2)招标内容:浩门农场电子汽车衡设备采购及安装。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
标段名称:青海浩门农场电子汽车衡设备采购项目
发包内容:浩门农场电子汽车衡设备采购及安装。
计划工期:30天
合同估算价:85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计量器具制造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电子汽车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17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在全信项目管理咨询 (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15号禾木大厦16楼1161室),由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现场参加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03日上午10:00,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7、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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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信项目管理咨询
2018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