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
序号 |
物料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 |
1 |
台套 |
主要技术参数 |
|||
1.外形尺寸(长x宽x高):9610×2500×3650(mm) 2.满载总质量(kg): ≤27000 3.灭火剂装载量(kg):10000(其中:干粉 2000,水 6000 ,泡沫 2000) 4.水泵流量(l/s): 60(1.0MPa) 30(2.0MPa) 5.泵出口压力(MPa):低压 1.0 中压2.0 6.泡沫混合比(%):6-7 7.水-泡沫消防炮射程(m): ≥65(水) 55(泡沫) 8.干粉炮射程(m): ≥35 9.有效喷射速率(kg/s)≧30 10.所有焊接牢固,光洁,平整。所有粘接牢固、可靠、平整。 11.国产二类底盘技术参数:额定功率:≥270kW / 2000 /(r/min)/ 扭矩:≥1500Nm(1200-1500r/min) /排量:≥9.7L / 燃油:柴油 /排放标准: 国Ⅴ 12.驱动形式: 6×4 13.轴 距:4325mm +1350mm 14.轮胎数:10 15.最高车速:90Km/h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品牌产品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备3项应用业绩。(投标人应提供业绩表1份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业绩以所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应是消防车设备产生厂家,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投标人三年内无经济类法律纠纷,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对消防车的相关规定:
1.投标车型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产生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提供工信部官方网站截屏);
2.投标车型符合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公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车型须符合《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类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提供证明材料);
4.如投标车型为新研发产品或送检中产品需承诺交货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7月11日9:00时起至2018年7月1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