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开发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已由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廊开管经标核【2018】9号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6796.77平方米(折合10.2亩),建设全封闭生活垃圾转运站1座,设计日转运生活垃圾420吨。项目计划开竣工日期和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4月6日,建设周期2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5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施工中严格执行相关环保措施。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含车辆购置税及车辆上牌等费用)、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2.3投标报价上限: 3399.86万元(其中,设计72.56万元,施工3327.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设计:市政公用(环境卫生工程) 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置处理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其中,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投标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要求见本招标公告3.1条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本招标公告页面、河北省 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 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7月11日上午8:30至2018年7月17日17:00(北京时间)。
4.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 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 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 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 平台(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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