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风电机组大部件吊装项目已经批准,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辖 北大桥第四风电场134台金风1.5MW机组;干河口第五风电场100台华锐1.5MW机组,34台金风1.5MW机组;干河口第六风电场134台金风1.5MW机组;安北第六风电场50台上海电气2.0MW机组,67台联合动力1.5MW机组。
2、招标范围:
风电场内风力发电机组大部件(齿轮箱、发电机、叶片、叶轮等)的安装和拆卸,施工范围包括现场设备吊装、设备装(卸)车转运(转运范围仅限定在风场内)及设备安装和拆卸(风机设备不包括电气接线),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特种设备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至今) 已竣工的风机设备安装、吊装、维修工程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5、项目经理须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具有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且不得为同一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6、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册人员)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里的其他相关资质业绩材料。上述材料原件(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带至报名现场,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另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于2018年7月7日至2018年7月13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每套。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8年7月3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