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石油 加油(气)站及油库项目决算编制单位招标二次已由/以/(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 青海石油 ,现委托 青海金亚工程咨询 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招标内容:青海石油 所属加油(气)站及油库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项目名称:青海石油 加油(气)站及油库项目决算编制单位招标二次
本项目标段划分:无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2015年-2017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财政部门审批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资格和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审计项目,附项目负责人承诺书,需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并加盖项目负责人执业印章;
(8)执业人员执业证书及执业后续教育证明文件复印件(具有5名及以上注册会计师和2名及以上从事过建筑建设项目审计的造价工程师,以中标通知书或以合同为准);
(9)投标人均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附原件);
(10)投标人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能参加此次投标(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提供网页查询证明);
(11)未承担中石化青海石油 工程项目决算审计相关业务;
3.2 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需满足下列要求:
(1)一个联合体只能由两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
(2)已经以独立法人形式进行投标的投标人之间不得再组成联合体;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独立法人形式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形式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财政部门审批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资格;
(5)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财务、信誉的强制性要求,联合体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等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
4.3、招标文件发售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
■
7、
招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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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金亚工程咨询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