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太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并发改审批发【2016】16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环晋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2.2项目概况: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太原市阳曲县,太原民营经济开发区板峙山工业区,用地面积约为 65182平方米。主工房建筑面积32900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本项目的工程规模为垃圾日处理能力:日处理垃圾量1,800吨,设置垃圾预处理系统进行筛分处理,筛分后需焚烧处理量为每天1,440吨,拟安装3台日处理能力500吨的机械往复式炉排焚烧炉(500t/d.台×3台),年焚烧处理生活垃圾49.95万吨,设置两台15MW凝汽式汽轮机和两台15MW发电机。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红线外1米以内(除桩基工程、已完工程量、平行发包工程)生产、生活设施的土建及安装工程(包括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甲供设备和材料的装卸及保管、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配合、整套启动调试配合、商业试运行配合、性能验收配合、消缺及竣工验收等)。本标段招标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实际的工程条件和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工程计划工期:659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以上条件,联合体成员方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起至今,有已投入使用的两个日处理能力1000t/天炉排炉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业绩或两个发电规模300MW以上火力发电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联合体投标,牵头方需有以上业绩)。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
3.5山西省以外投标单位应取得山西省建筑施工市场备案许可(可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27日至2018年07月0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前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
网
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
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