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平安区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平安区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社会[2016]792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解决,招标人为海东市平安区民政局。现委托青海凌星项目管理 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海东市平安区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编
建设
计划工期:六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证、执业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证齐全,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投标人还需提供进青备案登记证书;
3.3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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