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起重作业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起重作业集中采购项目已由中国核电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核电集采项目,参与集采单位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和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三家单位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承担现场起重作业实施工作,包括日常维修期间以及大、小修期间起重作业。
计划服务期限:海南核电有限公司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福清核电有限公司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为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 招标范围
1)海南核电:1/2号机组日常维修期间(包括机组小修)、大修期间现场起重设备操作相关工作(其它外委项目中涉及的起重作业明确由该承包商负责的除外,如1/2号机组核岛检修项目、1/2号机组常规岛及BOP检修项目),包括司机、指挥、司索工作、吊索具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吊索具厂内试验工作。
2)福清核电:承担1-4 号机组(含8、9 号机组)日常维修期间、大(小)修期间现场的吊装作业工作。
3)江苏核电:负责1-4 号机组大修期间龙门吊、主泵检修间、阀门检修间、UKC/UKT 等区域起重作业服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起重作业项目外委技术规格书》。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具有电厂起重项目管理项目实施经验,熟悉电厂工作组织流程和管理制度;
3)拟配备的人员资质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须于2018年5月 25 日至2018年5月 29日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完成免费注册和报名。
5.2 完成5.1要求的免费注册和报名,且按5.3条要求完成招标工本费缴纳后的单位请于2018年5月 25 日至2018年5月 29 日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请转账或电汇至第8条约定的账户并请注明“xxxx单位购买起重作业集采项目招标文件”。
5.5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5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 21 日9时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