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
建设项目配套医疗净化工程(增项)设备
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配套医疗净化工程(增项)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社会【2014】99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西宁市政府拆迁补偿、银行贷款、医院自筹及申请省级资金解决。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中有本次相关净化工程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3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
3.4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ASA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24日至2018年04月28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4号楼16层11604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16日14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